张红卫:
因你本人未按时参加鉴定,无法作出鉴定结论,本委作出威劳鉴字〔2024〕123号《劳动能力鉴定告知书》,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,现向你公告送达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。
联系电话:0631-7515689
特此公告
威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
2024年4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