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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临区劳人仲案字〔2025〕第176号送达公告 (受送达人:参园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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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达公告 参园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: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林娟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(威临区劳人仲案字〔2025〕第176号),已审理终结,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,依照《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,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,申请人林娟裁决结果如下: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10月至2025年5月生活费30800元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五十条规定,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;期满不起诉的,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。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(地址:威海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路5-2号9楼909室),逾期即视为送达。 特此公告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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